050402 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音乐技术及从教能力的基本训练,掌握音乐教学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
1. 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 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分析方法 ;
3. 具有从事音乐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演唱、演奏能力 ;
4. 熟悉教育法规 ,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音乐学教学基本理论 ,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历史学教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
5. 了解国内外音乐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核心课程:声乐、钢琴、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乐器演奏、中国音乐史与名著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著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文艺演出、毕业论文等 , 一般安排15—20 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相近专业:音乐表演 舞蹈学
办学优势:音乐系始建于2001年,已有十几年的办学历史,无论教学条件、师资队伍,还是教学水平,都有长足发展。音乐系现有一支非常精干的中青年为主的教师队伍,研究生比例达90﹪以上,部分声乐教师经常参加国际、国内比赛,并获得好成绩;音乐系教学设施齐全,有各种标准琴房、舞蹈室、器乐室、电子琴教室、电脑音乐制作教室、多媒体教室、演艺厅等现代的教学场所和设备。
在教学中注重加强基础课教学,坚持“强素质、重能力”的原则,使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在夯实基础的同时注重实施差别化、多样化教育,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个性发展。同时努力为学生搭建各种实践平台,形成“课内与课外” 、“讲台与舞台”、 “学校与社会”的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既能做教师,又能当演员。在专业知识考核上采取“以演代考”的方式,提升专业标准,体现创新精神。注重课内与课外的结合,将课堂的实践环节延伸到课外,现建有合唱队、舞蹈队、播音主持队、军乐队、民乐队、电声乐队七支课外训练队伍,从而使学生才艺得到全面锻炼。并将校园的艺术实践与社会艺术活动结合起来,经常组织学生参加通化市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并多次参加通化市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演出,我们创作的作品和演出水平深受通化市各界的好评。
在课程设置上加大选修课比例,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指导意见:拓宽课程的形式和内容,精选必修课程,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增加选修课门类,提倡课程形式多样化。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增设了器乐基础、乐队合奏与组织、形体与舞蹈创编,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钢琴即兴伴奏等选修课程,使学生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依据长白山文化资源,以及我院长白山文化研究的特色,我们在专业及课程的特色发展上以长白山音乐文化研究和开发为切入点, 在培养方案中增设了长白山地区汉族民族民间音乐、朝鲜族民族民间音乐、满族音乐文化、萨满音乐文化、东北抗联音乐创作和东北二人转音乐等特色课程。继承“靖宇精神”弘扬“长白山音乐文化”,是音乐系特色发展的主题,我系杨育老师与陈明大教授合作完成了省级课题《长白英雄组歌—抗联颂》的研究与创作,同年在吉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音乐系学生演唱的《长白英雄组歌—抗联颂》获得了省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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